君主制、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制的区别

君主制,是指一切“保留君主”的政治制度。君主,可以是国王、也可以是皇帝,或者其它的称呼。通常是以血缘关系来传承的世袭、终身的职位。至于该制度中,君主的权力有多大、有还是没有,这都不妨碍该制度属于“君主制”。因此,“君主制”如果从君主权力的来源、权力大小等因素来看,常常有两种类型:君主专制、君主立宪制。
君主专制,一般都是世袭制的、终身制的、且大权独揽的。君主专制的国家并非没有法律,但肯定不是宪法。君主专制的国家根本不需要宪法,也不会主动接受宪法。君主专制国家的法律往往由君主制定,用于约束被统治者。法律和君主之间的关系是:君主高于法律——君主至上!法在王下!“国王就是法律”!。君主的权力一般不是由法律制定,而是宣称“君权神授”。“神”授,既意味着可以根据需要无限大,也意味着人间的被统治者决不可以反抗。这就是君主专制。
(“we the people ……”,《美国宪法》的开头语)
和君主专制相比,“君主立宪制”的最大不同,在于君主的权力来源就不能是“神”授,而应该是“宪法”所授。既然是宪法所授,那就意味着宪法给你多大的权力,你才可以有多大的权力。宪法规定怎么产生君主,君主就怎么产生。所以君主立宪制的国家,由的君主权力很大,由的君主权力很小、形同虚设、仅作为国家象征。所以君主立宪制的国家,君主和法律的关系是:法律高于君主——法律至上!王在法下!“法律才是国王!”。
所以,有“君主”不代表国家就都是君主专制。“君主立宪”制下的君主,也不是都跟英国国王一样无权。日本明治维新之后,于1889年发布了《大日本帝国宪法》,由此日本成为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。但是因为该宪法赋予了日本天皇很大的权力,所以日本看上去仍然“像”是一个君主专制的国家,但其实它跟君主专制下的日本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。君主立宪,首先就是要限制君权。有了宪法,宪政的架子就在日本搭起来了。至于宪政是否能做到“限制政府”、“保卫人权”,那要看宪法所在国家的基本国情、立宪者的水平及其价值取向。
简单地说,君主专制,本质上就是人治,是“君主”这个人的统治。君主立宪制,本质上是法治,即使君主也要遵守宪法。前者国王就是法律,后者法律才是国王。
©历史爱好者,所有文章、资料、图片等内容均为用户分享或网络整理,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